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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州纪委监委关于李居条诬告他人问题的通报

来源:甘南廉政网|发布时间:2021-10-24

为维护党员权利,充分保护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现将舟曲县曲瓦乡缠藏村村民李居条诬告他人问题通报如下:

李居条身为中共党员,党性观念严重缺失,不但未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反而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因一己私利在无任何事实根据的情况下,无中生有、虚构事实,向有关单位部门诬告他人,影响他人声誉、挫伤他人工作积极性,在一定范围内造成了恶劣影响,且在组织审查过程中态度恶劣,不能积极配合组织审查。对此,李居条负有直接责任,应予严肃处理。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九条之规定,经中共甘南州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居条开除党籍处分

反腐败斗争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参与,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界群众热烈响应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举措,依法开展监督,积极提供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为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不可忽视的是,也有一些别有用心者故意捏造“问题线索”,借信访举报打击报复、诬告陷害干事创业者。全州各级党组织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认真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把严管与厚爱、激励与约束结合起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旗帜鲜明地为干净担当者“撑腰壮胆”,为干事创业者创造良好环境,切实保护党员干部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大对诬告陷害、打击报复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恶意中伤、散布谣言和不实消息的,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对受到恶意中伤、诬告陷害的干部,及时予以澄清,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诬告陷害问题要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一起,充分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切实增强纪律规矩意识,自觉规范言行,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真抓实干、攻坚克难的精神状态和优良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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