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州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督促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排查燃气管道风险隐患,全力做好省安委会驻点包抓第十二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一步压实燃气安全监管责任,州纪委监委派驻州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纳入重点监督内容,督促州住建局切实履行好职责,扎实推进城镇燃气专项整治和燃气管道“带病运行”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传达压力全面安排部署。派驻组督促州住建局及时了解掌握全州燃气底数,加强城镇燃气安全工作。州住建局印发《全州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州、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燃气经营企业、充装企业主要负责人召开全州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进视频会,形成部门联动、协同发力,突出问题导向,高效强力抓好全州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强化安全生产培训。为提高城镇燃气安全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和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水平,夯实城镇燃气安全发展基础,保障城镇燃气安全供应,州住建局分两期对全州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开展专业培训,各县市住建局业务负责人、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共计130余人参加了培训。
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为全面掌握全州燃气排查情况,派驻组督促州住建局对各县市及相关部门加强开展隐患排查及整改力度。截止目前,各县市累计排查企业1310家,排查进度为100%,检查中发现各类安全隐患问题278个,已完成整改278个,整改率为100%。其中,排查燃气经营企业17家,发现隐患18个,整改完成18个,整改率100%。燃气餐饮系统录入1133家,排查燃气餐饮等商业用户1133家,发现隐患236个,整改完成236个,整改率100%。对1起液化气站销售不合格燃气软管、燃气阀立案查办,罚没金额0.273万元。
认真开展反馈问题整改。针对省安委会第十二驻点包抓组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派驻组督促州住建局按照“五定”整改要求,建立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整改落实见效。
下一步,派驻州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持续紧盯住建领域安全监管责任,跟进监督,合力推动抓好燃气隐患排查整治,坚决守牢燃气安全底线。(杨海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