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河县监察委员会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12月15日上午,在夏河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郭旭龙同志代表县监察委员会向县人大常委会作关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专项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是夏河县监委贯彻落实《宪法》和《监察法》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依法对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接受监督的重要方式。
报告围绕“提高政治站位,履行监督责任”“推进专项治理,维护群众利益”“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问责”“狠抓巡察工作,彰显利剑作用”“聚焦疫情防控,督促工作落实”“加强自身建设,打造监察铁军”六方面对县监察委员会推动监察成果向治理效能转化作了系统阐述并汇报了现阶段工作实绩。
近年来,夏河县监委立足职能职责,坚持“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的要求,紧盯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通过靶向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乡村振兴专项监督、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等工作,切实发挥了监督作用,有效推动了全县各级各部门主体责任的落实。进一步加强基层监督队伍建设,推动构建了一级抓一级的压力传导机制,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真正打通“最后一公里”。截至目前,共受理涉及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14件,立案查处8件,了结2件,正在初核3件,正在审查调查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组织处理1人。利用“乡村振兴监督”和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受理群众投诉10件,均已督促整改到位,追缴违规资金 2.09 万元。同时积极组织开展了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宣传活动,依托“廉政夏河”“夏河关注”等微信公众号,刊发稿件700余篇。
夏河县监委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汇报工作,会前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并根据征求意见情况深研细琢、认真梳理,向县人大常委会如实汇报了存在的问题。
下一步,县监委将始终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实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能职责,以此次专项报告为契机,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健全体制机制,完善监督体系,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助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五大夏河”“五个示范县”提供坚强保障。(供稿:马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