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曲:准确把握“三对关系” 推 动“室组地”联动监督
今年以来,玛曲县在强化“室组地”联动监督过程中,准确把握系统观念,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注重把握“上与下”“统与分”“前与后”三对关系,推动“室组地”联动监督不断深化、细化,推动更多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把握“上与下”的关系。始终坚持政治监督、交叉监督、专项整治和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这一原则,以“室”为主导,担负好组织指挥协调职能,以“组”“地”为抓手,自觉主动接受县纪委监委和乡镇党委的领导,通过以案代训、实战实训,不断提升“组”“地”通过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
把握“统与分”的关系。注重发挥“室”“组”“地”各自特点,做到既集中统一又分工协作。“室”利用熟悉政策法律法规、掌握信息线索全面、协调全县各方力量便利的优势,统一布置任务、统一制定方案、统一协调力量、统一后勤保障。“组”“地”充分运用掌握派驻单位和所在乡镇政治生态情况、工作流程设置、权力运行规律等有利条件和廉政风险点,主动认领任务,发挥自身优势,放大叠加效应。
把握“前与后”的关系。明确突出“惩是手段,治是根本”的原则,做好“室组地”联动监督文章。监督检查前,“组”“地”结合单位和乡镇特点,主动向“室”提出监督重点、监督方向,杜绝监督扁平化,确保“查”有针对性、方向性、实效性。监督检查后,“室”针对个性问题,提出具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整改措施,及时发出纪检监察建议。“组”“地”督促被监督单位党委(组)和乡镇真整改、改到位。2021年以来,全县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11件1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人。(乔郭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