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曲:精准施策 推动案件审理提质增效
“以前审理案件费时较长,有些问题屡提屡犯,制发《舟曲县纪委监委案件受理规定》,从严规范工作流程,很大程度地减少常见‘病症’,进一步提升案件审理工作效率。”
该规定从受理范围、案卷要求、退查补证、案卷装订原则、装订要求5个方面,细化制定22条措施,从严规范案件受理环节。案件承办组室在形式审核环节,依据规定对案件移送的证据材料、办案程序、主体身份等进行自查自纠,及时补充完善,退查补证的案件以二次为限,二次未补全将予以通报批评。坚决杜绝移送审理的案卷事实不清、文书不规范不严谨、卷宗装订混乱,退回补证案件不能在限定时间内完成等问题,防止“带病”移送,推动办案组室通过自身找差距、明标准,进一步发挥形式审核源头管控作用,倒逼案件审查调查提质增效。
县纪委监委准确定位案件审理“关口”“出口”“窗口”职责,案件审理人员不断积累经验,科学高效提升阅卷能力,紧紧围绕案件审理“二十四字”方针,高标准、严要求,将民主集中制和承办人负责制紧密结合,通过严把审理程序入口、质量、精准关口,从受理、作出处分决定、送达宣布执行等各个环节对案件质量进行“把脉问诊”,不断推动案件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切实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
今年以来,案件审理室切实履行好审核把关、监督制约职责。至目前,共审理案件80件,党政纪处分80人。
“案卷材料是案件审查调查过程和结果的集中体现,尤其是在涉嫌职务犯罪问题上,纪法交叉问题增多,证据标准要求更高,一定要掌握新特点和新规律,多措并举不断提高审理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李明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