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曲: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12人
今年以来,舟曲县纪委监委坚持把严明纪律规矩贯穿于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的全过程,惩防并举,严管厚爱广大党员干部,在监督执纪问责处置工作中积极运用“四种形态”,综合运用谈话函询、批评教育等方式迅速处置问题线索,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解决,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紧盯关键少数,突出重点领域,用好用活第一种形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突出纪律审查重点,紧盯拥有项目审批、资金管理使用、行政审批及人事管理等重点岗位、重点部门、关键领域和重要环节,不断加强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定期向党员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微信,通过发布审查调查信息,通报曝光典型违纪案例,组织党员干部接受廉洁教育和警示教育,打好廉洁“预防针”,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坚持露头就打,突出严管厚爱,综合运用好第二、三种形态。聚焦主责主业,维护纪律,保护干部,服务发展,把握运用好党章党规党纪这把“尺子”,用好“问责”利器,对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综合运用函询约谈、警示谈话、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方式进行处置,做到早打招呼、早敲警钟,防微杜渐,防止小错误发展成大祸患,好干部蜕变成阶下囚。
坚持有腐必惩,突出高压态势,稳妥运用好第四种形态。紧盯脱贫攻坚、扫黑除恶“惩腐打伞”、抢险救灾、环境整治等领域,对贪污挤占扶贫资金、给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不收手不收敛、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效果。
截至8月底,该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及监察对象112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87人次,第二、三种形态处理15人次,第四种形态处理10人次,分别占77.6%、13.3%、9%。
(供稿 吴金贵 编辑 张小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