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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业

履行监督执纪问责主责

 州水务水电局纪委书记  宁峰云

来源:甘南廉政网|发布时间:2016-4-5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兴水利、除水害,事关人类生存、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反腐倡廉作为水利工程建设保驾护航的重点内容和长期任务,如何搞好水利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廉政风险防范成为当前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课题。

一、我州水利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近年来,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十一届州纪委五次全会、州政府廉政工作会议、以及全省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要求,全力落实省委“3783”和州委“48792”主体责任体系,保持政治定力,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深入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查纠“四风”,以党风廉政建设新成效为水利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贯彻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要求,切实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一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教育党员干部切实履行党员义务,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定政治规矩,以更强的党性意识、政治觉悟和组织观念要求自己,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健全和认真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加强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问题,严肃查处欺骗组织、对抗组织行为,切实维护纪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二是加强党规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党规党纪学习教育活动,原原本本、认认真真地学习党章、廉政准则等党内法规制度,深入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每一位党员都纳入监督范围,促进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推动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风尚。引导和促进全州水利系统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党的观念,加强党性修养,严格按照党规党纪标准要求自己。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坚持正面教育和警示教育、经常性教育和专题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和示范教育相结合,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继续按照惩防体系建设的要求,规范项目招投标、项目管理和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工作,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廉政防控工作运行机制,以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四是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把监督检查作为经常性措施,严格执行上下班指纹考勤制度,实行每月一统计每月一通报,通过查上下班时间,是否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查在岗工作状态,是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查工作完成质量,是否高效等措施,有效提升了部门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

(二)深入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一是健全并落实主体责任体系。认真落实省委“3783”和州委“48792”主体责任体系,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坚决惩治腐败,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健全完善压力传导、监督考评、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各自负责管理的资金项目的监管和安全使用负责。各县市水利部门按照当地党委的统一部署,认真抓好落实主体责任的各项工作,全州水利系统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二是严肃责任追究。“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中央纪委和省州纪委已明确,今年将是一个“问责年”,通过贯穿全年“问责”,推动形成了“不履职,必问责”的共识。切实加大了正风肃纪和腐败案件查处力度,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部门和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三)从严从实改进作风,持之以恒查纠“四风”。持续深化对“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认识,扩大成果、不断深化。一是严格执行各项规定。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州委《实施细则》等各项规定精神,强力推进作风建设;切实巩固提高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着力解决行业“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的涉水民生问题。二是强化作风督查。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加大明察暗访、信访举报、执纪问责、公开曝光力度,解决具体问题,防止“四风”反弹。加强对中央和省州关于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公车改革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三是突出重点整治。聚焦突出问题,紧盯“四风”表现的新形式、新动向,警惕穿上隐身衣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决查处公款消费、公款旅游和公款送礼等问题;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列入纪律审查重点,作为纪律处分的重要内容,严肃追究顶风违纪者所在部门和单位党组织、纪检组织的责任。四是整肃工作作风。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干部坚决问责,对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推诿扯皮、慵懒散拖及碌碌无为的干部坚决撤换调整;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水利廉政文化建设,形成行业崇廉、干部勤廉、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权力监督制约,防控水利重点领域廉政风险。创新行业监管机制,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监管,招投标备案,规范权力运行。一是深入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精减、下放水行政审批事项,对取消、下放的水行政审批事项决不能以备案等名目变相审批,决不允许出现“明放暗不放”的现象,加强对取消、下放的水行政审批事项的后续监管,防止监管真空。二是强化权力运行监督。统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有权就有责,管水利工程建设就要管项目资金的廉洁安全,牢固树立“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不为就是失职失责”的意识;进一步完善项目安排、投资计划、资金监管、安全生产、水政执法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同时建立分权、轮岗及内审制度,扎紧制度“笼子”严格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四个一律”要求,将水行政收费和非税收入一律纳入预算并公开,牢牢守住资金安全的“底线”和预防腐败的“红线”,确保水利公共资金安全运行。三是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水利部制定了《关于加强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防范廉政风险的指导意见》,全州各级水利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并制定实施细则,从管理体制机制、工作机构、制度建设、人员配备等方面,把监督机制建立起来,把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防范廉政风险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县市水利部门进一步加大了工作力度,紧盯水行政审批、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招标投标、组织人事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入查找廉政风险点,强化制度措施,加快构建覆盖所有水利业务管理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基本做到了全员覆盖、全岗覆盖、动态防控。四是加强项目资金监管。把督查工作作为落实“两个责任”的有力抓手,审时度势、把握定力,选准对象、精准点穴。重点开展专项督查,紧盯问题突出的重点领域、重要事项和反映集中的党员干部,针对一个单位、一个项目、一笔资金适时开展专项督查,严肃执纪问责,形成震慑效应。五是加强招投标备案审查。局纪委对水利系统的所有招投标项目,将实行备案制,全程参与项目的招标投标。

二、对水利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看法

    随着国家对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的持续加大,水利建设领域建设项目多、资金运行量大,项目建设点多、面广,随之而来的行业管理责任不断增大,行业廉政风险不断升级,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中央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纪委负监督责任,是对党章赋予纪委职能的回归,使纪委能够更好地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业,履行监督执纪问责主责。我认为,重点要做到“个不”

   一是组织协调不缺位。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是纪委的重要职责。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纪委不是“隔岸观火”、与己无关,而是要积极协助、当好参谋。同时,纪委要强化对各级各部门党委及其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的监督,通过严格问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

   二是严明纪律不含糊。纪委要按照党章要求回归本职,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监督执纪问责都要冲着纪律去,重点查找党员干部在遵守、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尤其要把是否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是否存在“七个有之”、“五个比如”现象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坚持严格执纪、动辄则咎,以“眼里不揉沙子”的态度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三是纠正“四风”不松劲。只有持续发力、环环相扣,才能把纠正“四风”的“螺丝”拧得越来越紧。纪委要保持常抓的韧劲和长抓的耐心,做到“严”字当头,敢于动真碰硬,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踩踏作风红线的问题露头就打,及时揭露“四风”隐形、变种、变异情况,使之无处遁形、无处藏身。

   四是查办案件不手软。能不能办案、办了多少案、效果好不好,是检验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标准。纪委要始终突出纪律审查工作的主业地位,敢于办案、善于办案,加大办案力度,震慑遏制腐败。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坚持办案数量、质量、效率、安全相统一,确保办案工作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

   五是强身健体不乏力。正人先正己,纪委要大力加强自身建设,以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必须看到,监督权也是权力,是权力就有滥用可能,用权力就有贪腐风险。纪检监察干部处在正风反腐的风口浪尖,一旦出问题,危害会更严重、社会影响会更坏。必须不断健全内控措施,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对自身发生的问题从严查处,做到“家丑不自捂”,坚决防止“灯下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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