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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保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操守

——在全县党员干部廉政党课上的讲话

中共卓尼县委书记    杨晓南

来源:卓尼县纪委|发布时间:2015-3-4

同志们:

今天,我就党的十八大以来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要求、新举措,结合我县实际,围绕“认真行使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保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操守”这一主题,从四个方面与大家共同探讨。

一、保持清醒头脑,充分认识反腐倡廉的重大意义

反腐倡廉建设,无论从历史还是现实角度而言,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反腐倡廉不是一句口号,一个单独的存在,它关系着党的生死存亡和人心向背、关系着我们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正因为如此,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将反腐倡廉建设从原来党的五大建设中第五位,提升到了继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之后的第四位,由此可见反腐倡廉建设之重要。

(一)反腐倡廉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迫切要求

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我们党同腐败水火不容。一直以来,中央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一大批贪污受贿的领导干部被绳之以法,维护了党纪国法的尊严,也让老百姓对党和国家惩治腐败寄予了厚望。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是我们党面临的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任务。在党的十八大期间,全党上下再一次将目光锁定在反腐败工作上,并提出“廉政三清”,即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在全社会引起广泛反响。这是党中央对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打造一支清正廉明的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清正廉明的政府,坚持清正廉明的中国特色政治走向。这是又一次对不正之风、腐败行为的强势宣战:清正廉明才是正途,反腐“利剑”决不留情,逾越雷池者必将付出惨痛的代价。中国共产党执政60余年来的治国理政实践证明,反腐倡廉建设既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保证。共产党越是长期执政,越要居安思危、防患于未然,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实抓好,永葆党的生机活力。随着反腐倡廉工作领域逐渐拓展,并不断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党的执政基础才能更加坚实,党的执政地位必将更加巩固。

(二)反腐倡廉是坚定理想信念的内在要求

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根本政治信仰和精神动力。实现共产主义是我们党的最终目标,同时也是共产党人最崇高的理想信念。自改革开放以来,一些腐败行为也随之泥沙俱下。在市场经济中,一些经受不住腐朽思潮诱惑的腐败分子,无视党纪、政纪和法律,目无组织,胡作非为,不仅严重败坏了党风政风,而且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这些腐败分子当中,在我省,比如甘肃酒泉市原政协主席杨林、原城乡建设局局长史勇、国土厅原副厅长张国华、原宕昌县委书记王先民,他们都曾是党内身居要职的领导干部,也曾经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做出过突出的贡献,但是终是没有经受得起糖衣炮弹的软磨硬击而晚节不保。我们应当承认,我们党内确实存在着腐败现象,有的问题还比较尖锐。如果不承认,就不是实事求是,就不是马克思主义的态度。但是,出现此种论调和认识,究其根源就在于理想信念不坚定。没有信念上的坚定,哪来金钱上的清白?没有利益上的廉洁,又怎么不会出现道德上的堕落?胡长清的事例就证明了这一点。胡长清曾对移居国外的子女说:“总有一天国内会不行的,有两个国籍,将来就有余地了,不行就跑。”由于对党心怀异志,他把权力作为满足私欲的手段,大肆索贿,疯狂敛财,为自己谋求后路,一步一步沦为阶下囚,最终成为人民的公敌。共产党人的前进历程,其实也是一个大浪淘沙的过程。我们的党在革命战争中能取得胜利,在革命建设中能取得胜利,就是因为有无数对党忠诚、对信仰坚定的革命先辈为之前赴后继、舍生取义,以坚定的理想信念作为抵抗住各种腐败诱惑的锐利武器,坚定的做到在大风大浪中不迷失方向。

(三)反腐倡廉是树立领导干部威信的现实要求

“公生明,廉生威。”廉洁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各级领导干部树立威信的根本所在。只有清正廉洁,才能真正为民做主,为民办事,受到人民群众的拥戴,领导者的地位也才能更牢靠,增强自已的影响力和感召力。子日:“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说的是从政者应当身为表率,方能令行禁止。否则,虽有法令,不能推行。毛泽东、周恩来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一生为政清廉,生活俭朴;焦裕禄、孔繁森等许多优秀干部一生洁身自好,廉洁奉公。他们就是每一个领导干部的“标尺”。

执政之要,重在树威,而不在弄权。在长期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进程中,领导干部都是在不断提高和完善自我,在廉洁自律、公正无私,在做到求真务实、与时俱进中用实干树威,用行为立威。现在,少数领导干部有一种错觉,认为有权就有威,只要手中有了权力,自然就有了权威。特别是当他感到说话有人听,办事有人帮,甚至一呼百应的时候,就忘乎所以,趾高气扬了起来,久而久之,就摆出一副官架子,脱离了人民群众,高高在上,盛气凌人。领导权威大小取决于领导者在被领导者心目中的认可度、接受度。如果群众不认可,不接受,你地位再高,权力再大,也不可能有权威,相反,还会被群众所抛弃。尤其在廉政建设上,如果台上一套,台下一套,必然会遭到大家的唾弃。所以,我们领导干部,只有在一心为民、办事公道的同时,时刻提醒和告诫自己做到洁身自好,在人民群众中才有权威,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由衷拥护和衷心爱戴。

二、如何看待十八大以后反腐倡廉的形势

  在人民日报和人民网联合举办的“两会人们最关注什么”网络调查中,反腐败连续多年排名第一。习近平同志积极回应这一高度关注的社会问题,十分紧迫地告诫全党:腐败治理不好会导致亡党亡国。这是在邓小平同志“生死存亡”论述和江泽民同志“自我毁灭”论述基础上的进一步发展。从这种变化和发展中,体现出党充分认识到腐败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中纪委二次全会,透露出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推进廉洁政治建设的新要求、新思路和新举措,可以清晰感受到中央对反腐倡廉工作重视程度的提高,感受到中央旗帜鲜明反对腐败的坚定意志和决心。

  (一)提出建设“廉洁政治”的目标,要求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建设廉洁政治是我们党一以贯之的政治追求。早在1941年,我们党在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里就明确提出要“厉行廉洁政治”。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人都曾提出要建设廉洁政治。十八大报告进一步指出,“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并提出要“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干部清正是建设廉洁政治的微观基础,着力解决个体廉洁问题;政府清廉是建设廉洁政治的主要内容,着力解决组织廉洁问题;政治清明是建设廉洁政治的宏观价值,着力解决制度方面的问题。在建设廉洁政治的总目标和总框架内,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既是一个有机整体,也是一个递进发展的过程。

  (二)提出要“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十八大报告强调要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对于我们立足中国国情、把握反腐倡廉建设规律,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与以往的权力制约监督理论相比,十八大报告在权力制约监督问题上提出了许多新论述,这些新论述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思路更清晰。提出了用制度制约监督权力滥用和腐败的新思路。报告强调“严格规范权力行使,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并在党章中增写了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监督的内容。这就突出了规范权力行使这个核心,使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监督的目标更加明确、方向更加清晰、重点更加突出,有利于有效规范和监管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权力,确保权力正确行使。二是目标更全面。要构建全面系统的权力制约监督制度体系,即:除了建立基本的决策制度、执行制度和监督制度外,还要“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不仅要加强党内监督,还要加强社会“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从而真正达到对权力运行的全方位制约和监督。三是主体更明确。明确提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充分“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从而进一步明确了权力制约监督的主体是人民。通过公众的关注和参与,群众在网络上反映的腐败问题,成为反腐工作的重要信息来源,一些“表哥”“房叔”等在全民性网络反腐中相继落马,进一步强化了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力度。四是定位更准确。明确提出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健全决策机制和程序,建立决策问责和纠错制度”;强调要“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

(三)有针对性的提出一系列更加科学有效地预防和惩治腐败新举措。十八大报告鲜明提出要“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并提出了一些防治腐败的新措施。一是首次提出“健全反腐败法律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想腐的保障机制。这三个机制实际上就是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的反腐倡廉体系的制度化标准。反腐倡廉走向制度化、法治化,是一个必然的趋势。从各国的经验看,反腐倡廉的法制化之路,都会经历一个从政策到制度,再到法律的过程,我党事关反腐倡廉工作全局的重要法规正在不断健全,制度这个笼子正在不断完善、愈加坚固。二是提出“下大气力改进作风”。十八大后,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无论是“轻车简从”,“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的细致和坦率,还是“首先要从中央政治局做起”,“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的真诚和坚定,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正以身体力行的方式,为端正党风政风率先垂范。“八项规定”着力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是一个庄严承诺,体现了从严要求、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反映出中国未来施政的方向。三是提出要强化程序观念。领导干部能否严格依程序办事,考验的是领导干部的纪律观念和工作作风。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指出,要强化程序观念,该报告的报告,该打招呼必须打招呼,该履行的职责必须履行,该承担的责任必须承担。对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来说,强化程序观念首先就是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严格以党章为准则,坚持按原则办事、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四是提出要“老虎”、“苍蝇”一起打。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指出,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这一提法传达了党中央对腐败的零容忍态度。打“老虎”说明反腐工作需要攻坚破难的精神,中央强调,“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权力大小、职位高低,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严惩不贷”。事实正是如此--四川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刘铁男、充分展示中央铁腕治腐的坚定决心。打“苍蝇”透露出反腐工作无论情节是否严重都绝不姑息,在抓紧突破大案要案的同时,更加重视查办与群众利益相关的基层干部中的案件。

三、正确审视我县党风廉政建设中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近年来,针对我县经济社会发育程度低,人民群众的生活还比较贫困的情况,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团结各族群众不等不靠、艰苦奋斗、苦干实干、攻坚克难,有力推动了经济社会发展。实践证明,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总体是好的,绝大部分干部经得起摔打、经得起考验、打得赢硬仗,素质总体是高的,特别是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干部作风有了明显的好转、自律意识有了明显增强。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仍然面临一些突出问题。

从我县查处、调查的情况分析,具体表现在:一些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还有偏差,对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存在不想抓、不善抓和不想管、不善管问题行为;个别党员干部对公权缺乏正确的认识,存在损公肥私、损群利己、吃拿卡要等歪风邪气,甚至出现以权谋私、徇情枉法等违纪违法现象;农牧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易发多发,一些乡镇和村(社区)干部在农牧村低保、危房改造、新农合等工作中弄虚作假;一些部门和单位内部管理存在制度不健全、执行制度不严、监督不到位等问题;少数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问题,缺乏敢管真管的勇气,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不强;一些基层干部为民服务意识不强,失职渎职,一些领导干部不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一个人说了算,搞一言堂;有些单位无视现金管理规定,大额度提取现金,购买土特产品,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一些学校校长和财务人员套取学生生活补助用于不合规支出,私存私放公款,甚至私分钱物;有些卫生院院长经费开支个人说了算,没有一个规范的账目,白条抵库;还有的领导干部看着自己快到了改任的年龄了,就心存侥幸,一己私利的心理占了上风,给自己的人生经历留下污点。从今年以来县纪委核查处理的一些典型案例来看,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引起大家思想上的高度重视并认真反思。如在严重违反财经纪律方面,个别单位还存在设“小金库”问题。在对卓尼县委党校20112014年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相关资料查核时发现,县委党校房租收入过程存在未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未缴纳税款、设立账外账等问题。经进一步调查确认,县委党校在2011年至2014年间,对所属4间铺面、专修学校招待所和会议室向外出租共计取得租金收入202700元,其中135700元坐收坐支,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67000元未列入单位公务账户,由单位出纳保管,设立账外账。对这部分收入,县委党校没有按照规定上缴县财政,留在本单位的会计账户上,用于单位职工外出学习补助、党校基础设施维修及租赁车辆费用等支出,分管领导和会计也曾积极向主要领导汇报过加强财务纪律、完善财务制度的建议,但主要领导对存在的问题不以为然,依然设立账外账、坐收坐支,导致了单位会计信息的失真,造成国家财政收入和国有资产的流失,败坏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经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县委党校原任校长徐志雄党内警告处分、行政记过处分;并根据一案双查的规定分别给予分管副校长和党校财务人员诫勉谈话、行政警告处分。在工作失职、渎职方面。2013年县上对农村低保规范管理工作做了安排部署,但申藏乡政府对低保政策的宣传面不广、力度不大,群众知晓率很低。包村干部、民政干事入户调查不细、不实,民主选评和民主评议工作没有按要求开展,缺少环节和既定人数参与,特别是存在对原来低保户对象不变的问题,造成低保对象和类别确定不准,同时部分低保户未得到应保尽保的要求,在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农村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上,群众意见大,工作不到位,没有将低保工作按动态管理的要求认真对待,包村领导和包村干部,对村情、户情摸底不清,责任性不强。民政干事在业务指导及审核上没有尽职尽责,工作作风不实。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对民政干事宁永泰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并调整了工作岗位;对包村干部孙志斌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乡党委乡政府主要责任领导给予了诫勉谈话。在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方面。洮砚乡村民张孟成之女张永霞因住院期间共花费7200元住院费用,因家庭困难,急需大病医疗救助以减轻家庭经济负担,在其将所需材料准备交乡政府民政干事杨晓丽处时,杨晓丽前后三次以没有住院证明为由而拒收材料,无奈他只好托人将材料拿到县民政局审核,县民政局工作人员说材料齐全,但按照大病救助申报程序,申报要通过乡民政所逐级上报。2014218,张孟成通过电话与县民政局业务人员联系后得知,从2013年开始,大病医疗救助报销材料不需要提供住院证明。经查,杨晓丽参加工作时间不长,遇到政策性问题时不学习、不汇报,擅自主张,对大病医疗救助政策和业务知识不掌握,导致张孟成之女张永霞的大病医疗救助未能及时报销。给张孟成一家的正常生活带来了困难,后经乡政府领导批评教育,杨晓丽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且主动承担了张孟成三次赴兰索要住院证明过程中的全部费用2000元,鉴于其在工作方式方法和服务群众态度方面的过错,严重影响了干群关系,导致越级上访,根据相关规定,县监察局决定给予杨晓丽警告处分。

从省委第三巡视组、省双审组、州纪委执法检查组反馈意见来看:领导干部对财务管理和项目管理的意识不强,对国家出台的行业主要政策不掌握,出台的政策法规、实施方案不闻不问,重执行、轻管理的现象比较严重。造成项目单位违反招投标、集中采购、未履行决算审计程序的现象屡屡发生。同时管理上业务人员与财务人员脱节,最基础的业务台账财务人员不清楚,从而造成少收、未收应缴预算款;不按进度支付项目款项,漏缴、少缴税金,不按规定暂扣质量保证金的现象发生。全县财务人员整体素质不高,财务把关环节基本失控。什么款项能支,什么不能支全由局长说了算,自身的财务监管基本失去作用,造成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屡屡发生,滞留专项的问题也因为业务人员和财务人员不能及时向领导当好参谋作用而产生,导致项目进度慢、专项资金不能及时发挥效益。同时,由于全县财务人员整体素质偏低,造成会计核算不准确、会计操作不规范,财务和项目管理对部门工作没有起到推动作用。对全县财务管理和项目管理的监管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财务人员更换频繁,没有连续性,造成财务衔接不清,专项资金结余不清,漏记、少计资产,资产划分不清的现象比比皆是;县上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出台的指导性文件执行力度不高,部门(单位)还在沿用旧办法,造成程序不合规定,项目不能及时竣工交付使用。教育系统存在部分学校领导作风不民主,有些学校校长对学校的管理、财经纪律、教育教学质量不研究、不热衷,有些校长倾力于管后勤,沉迷于当采购员,当保管员,公款吃喝问题已成为人民群众议论多、反映强烈的焦点;一些学校领导以权谋私,违反财经纪律;个别学校领导干部拉帮结派搞“小圈子”,拉关系,把拉个人小团体作为工作的主要部分,疏于对学校的管理,教职工反映强烈;一些学校党支部书记把学校党建工作放在一边,而利用党建经费干一些与党建工作无关的事务。一些学校在物资采购、后勤保障、工程领域、专项资金使用等部位和环节问题十分突出,群众意见很大。一些学校执行纪律不到位,办学理念不规范。个别校长不严格要求自己,不深入教学第一线,工作不务实,管理不规范,校务不公开,一些工程和维修项目部按程序申报审批,先斩后奏,甚至有的校长与经销商私下搞权钱交易。有的学校仍设小金库,还有的乱发钱物,助长了不正之风,损害了教育形象。州纪委检查组对全县14个部门和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个别单位仍然存在大额烟酒发票、没有接待清单、财务报销制度不规范等问题。

从这些问题可以明显看出,在我们的思想认识深处,还存在对党的群众路线和党的根本宗旨认识不深,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意识淡薄的问题,还没有真正在思想上、行动上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我们大家都是来自于普通老百姓,可以说,我们的根就在老百姓,所以我们没有任何理由不处理和解决好对人民群众的态度问题、感情问题,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我们与群众永远是公仆与主人的关系,群众利益是最高的利益,为群众谋利益是共产党人的天职。“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十八大对新形势下走群众路线的根本要求。只有纯洁党的思想,坚决造福群众,为人民谋实利,才能始终立于不败之地。我们每一位同志都要深刻反省,从中吸取教训,时刻警醒自己,每一名干部走到今天都很不容易,无论是党组织还是人民群众,给予了我们很多的培养、关怀、支持,家庭、老人、配偶、儿女都给了我们各个方面的支持、帮助,由于自己思想上的滑坡,行为上不注意严格要求自己,逐步演变到违法犯罪,工作一辈子的成绩,最终一切归零,令人很痛心。我们有些领导干部认为自己面临退居二线,对单位的制度执行不严,在工作和生活上对自己要求不严,工作纪律放松了,干部管理松散。中央八项规定颁布近两年时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也已结束,在批评与自我批评中,我们的领导干部都列出来自己的许多问题。但是,一些单位和个人仍然心存侥幸,置中央八项规定于不顾,超标准接待、买土特产,一些领导干部在子女升学、乔迁等方面置规定于不顾,仍然我行我素。当前形势下,各级党委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任何人不能抱有侥幸心理和蒙混过关的思想,中央八项规定不是一阵风,只会越来越严,大家头脑要有清醒的认识、清醒的思考、规范的行为。

四、对今后反腐倡廉建设的几点要求

当前,我县经济社会正处在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既拥有历年发展打下的坚实基础,又面临调整经济结构、提高发展水平、夯实底部基础的艰巨任务。实践反复证明,一个地方的发展,干部是第一要素,成也在干部、败也在干部;干部队伍建设,廉政建设很关键。在加快发展、追赶跨越的关键时期,更需要广大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做到廉洁从政,更需要广大干部始终保持爱岗敬业、履职尽责,奋发有为、创新进取,一心一意干事业、竭尽全力谋发展。

(一)要善待人生。人生道路坎坷不平,艰难曲折,很不容易,因此一定要善待自己。“善”有两方面的认识,一种是无原则,无条件的满足自己的物欲,一种是严格要求自己,有制有节的生活。任何事物都应该有一个度,超过这个度,必须就走向相反的方向,这个度就是合理合法。无数落马的贪官教训告诉我们,追求无条件的物欲,必然导致一无所有的结局。因此,严格要求自己,有制有节的生活,才是真正的善待自己,才能使美好的生活长久。

(二)要勤于学习。很多深陷囹圄的人在忏悔中都谈到,由于自己放松了学习,放松了对世界观的改造,一步步走向了犯罪的深渊。学习,是提升思想境界,增强本领,实现个人事业成功的阶梯。所有成功人士,无不是把学习做为生活的第一需要。在学习方面,要突出“谦”、“实”、“恒”三个字。“谦”就是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始终保持一个小学生的心态,毛泽东同志曾经说过,无论你是研究生还是大学生,在群众面前你永远是小学生。所以要保持强烈的求知欲望,向书本学习,向群众学习,向一切人和事学习。“实”就是要联系实际,一方面多学习与自己工作和生活联系最为紧密的知识,讲求实效;另一方面在学习中要联系实际勤于思考,提高质量。“恒”就是要持之以恒。学习不能三分钟热度,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要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把学习作为生活的第一需要,真正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只有这样,才能学有所成,与时俱进。

(三)要以德修身。对于一个人来讲,讲道德、讲公德是最基本的要求。而对于党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还需要讲“官德”。修官德,需要“廉”,需要“静”,需要“诚”。“廉”就是要清正廉洁,不徇私情,不谋私利。当今世界,纷繁复杂,充斥各种诱惑,这对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更大的挑战。我们一定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一方面做到“慎独”,另一方面要自觉接受监督,借助外力来帮助我们抵制诱惑,保护自己。“静”就是要保持平静的心态,就是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身子,力戒浮躁,不图虚名,踏实干事,老实做人。“诚”有两层含义,一方面要对党忠诚,一方面要待人真诚。对待同志要以诚相待,开诚布公,做到胸襟开阔,虚怀若谷。

(四)要实干为民。我们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们作为党的干部,如何体现这一宗旨,就是要把群众的富裕作为第一目标,让所有的群众在致富路上有事可干,有业可为;把群众的情绪作为第一信号,符合群众意愿和要求的就做,不符合的坚决不做;把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追求,从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既做“锦上添花”的事情,更多做“雪中送炭”的工作。用真抓实干奉献群众,带领群众把经济搞上去,为人民干一番事业,把实干为民作为我们全部工作的落脚点,作为衡量我们工作成效的重要尺子。

同志们,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一定要牢记自己的使命,以严明的纪律和良好的作风,正确规范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工作权利,努力工作,尽心履职,通过自身的努力,无愧于人民、无愧于组织、无愧于家人,为卓尼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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