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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宣传教育法草案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

来源:甘肃纪检监察网|发布时间:2025-6-24

记者从6月23日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记者会上获悉,即将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法治宣传教育法草案二审稿进一步充实完善了有关宪法宣传教育的规定,明确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加强宪法学习,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

法治宣传教育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制定法治宣传教育法,对于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具有重要意义。2024年12月21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草案)》。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对这部法律草案的初次审议。草案内容包括确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明确法治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和对象,明确国家机关的普法责任,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保障、监督,规定相关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等。

宪法宣传教育是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设立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增强了全社会的宪法意识。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黄海华介绍,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和有关方面建议,草案二审稿在宪法宣传教育方面作了补充完善。

一是明确国家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明确在12月4日即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增加规定国家加强宪法和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宣传教育,增强香港同胞、澳门同胞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的意识。三是增加规定国家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传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加强宪法学习,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充实宪法宣誓有关内容,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四是增加规定有关部门、单位应当“讲好中国宪法故事、中国法治故事”。

“这些修改旨在突出宪法宣传教育内容,着力完善宪法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将有助于在全社会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使全体人民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推动宪法实施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黄海华表示。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将于6月24日至27日在北京举行,审议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草案等多部法律案。(记者 瞿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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