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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曲县纪委监委理论学习制度

来源:舟曲县纪委监委|发布时间:2020-11-16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促进舟曲县纪委监委理论学习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班子成员和全体党员干部理论水平、决策能力和综合素质,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和省州县委和州纪委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理论学习是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在职理论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是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制度,是加强理论武装的重要措施,是提高执纪监督问责能力的重要途径,是新形势下统一纪委监委机关干部职工思想、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体化和进行科学决策的重要形式。

第三条  理论学习要坚持以改造主观世界和改造客观世界相互促进为基本要求,以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为基本内容,以自学和调研基础上的集中学习研讨为基本形式,以健全学习制度和改进学习方法为基本保证,努力提高领导班子思想政治水平和执政能力建设,不断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取得新成效。

第四条  理论学习要坚持把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做好一切工作的看家本领,把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学习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结合起来,把握精神实质,掌握精神要义,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紧密结合工作和思想实际,努力掌握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学以致用、以学促用、学用相长,提高运用党的基本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五条  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对理论学习负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要把理论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研究学习情况,提出改进措施,抓好督促落实。

第六条  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1.组成人员。组长由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县纪委各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担任,成员包括县纪委各常委、县监委各委员,各室负责人及各派驻机构负责人。根据需要,可吸收各乡镇纪委书记等有关人员参加。

2.职责。组长根据州纪委和县委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确定全年理论学习的主题和研讨专题;审定年度学习计划;确定每次学习的内容、形式和时间;主持集体研讨,检查指导班子成员的理论学习;布置调研任务,督促、检查、指导班子成员的调研;组织班子成员的理论学习交流活动。副组长协助组长抓好学习的各项工作。

3.保障工作。县纪委办公室要按照职能做好学习服务工作,负责学习用品购置、会场布置、资料印刷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安排集中学习的地点、学习通知、学习签到、拟定学习计划、通报学习成果、做好学习记录、建立学习档案,做好学习提示、提供学习资料;负责做好集体学习的宣传报道工作。

第七条  基本要求

1.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学风。坚持把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做好一切工作的看家本领,把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学习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结合起来,把握精神实质,掌握精神要义,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紧密结合工作和思想实际,努力掌握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学以致用、以学促用、学用相长,提高运用党的基本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坚持学习理论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把理论学习同研究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现实问题结合起来,同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着力解决“四风”问题结合起来,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结合起来,使科学理论真正成为指导决策、推动工作的有力武器。

3.坚持学习理论与改造主观世界相结合。紧密联系领导干部的思想实际和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实际,坚持学以立德、学以修身、学以益智、学以增才,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坚定信念,转化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的真挚感情,转化为不断增强党性修养、提高思想道德水平的自觉行动。

4.注重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作用。班子成员要带头学习、自觉学习,努力成为建设学习型机关和学习型领导班子的精心组织者、积极促进者、自觉实践者,带动全体干部职工大兴学习之风,深入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第八条  学习的主要内容

1.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和思想精髓。

2.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法律、管理等方面知识;

4.党和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党的代表大会、中央全会、省州县委全会、省州县政府重要会议、中纪委全会、省州县纪委全会精神。

5.中央、中央纪委监委和省州县委及省州纪委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第九条  学习形式

1.集体学习研讨。采取重点发言、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以班子成员自己学、自己讲为主,适当组织专题讲座、电教片观看或专家辅导等。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一般1月集中学习一次,每次半天。重要问题的理论学习采取集体研讨的方式进行。每次研讨,要确定1—2位班子成员作重点发言,共同研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

2.积极开展自学。全体干部职工要围绕学习计划和安排的学习内容,结合业务工作和本人实际,坚持自学,并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干部职工自学时间全年不少于15天,学习笔记全年不少于2万字。

3.深入调查研究。根据学习计划安排,班子成员要联系分管工作,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把调查研究作为理论学习的重要环节。每个班子成员每年要联系自己的工作实际撰写l—2篇工作研究或联系思想工作实际的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适时开展学习交流。

4.拓展学习渠道。全体干部职工要积极参加理论学习、省纪委廉政大讲堂、干部在线教育,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开展学习,丰富学习内容,提高学习效果。

第十条  管理考核与学习纪律

1.建立学习档案。县纪委监委理论学习档案由办公室负责,做好集体、个人学习成果和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做到学习签到册、学习会议记录本、个人学习笔记本齐全。

2.学习考勤制度。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遵守学习制度,每次集体学习都须由本人签到,集中学习一般不请假,确有特殊情况需请假时,要提前向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和学习会议主持人请假并报办公室备案,事后要及时进行补课。

3.加强督查考核。参加理论学习情况作为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每次理论学习结束后,办公室要及时通报学习考勤情况。按要求完成理论学习年度总结,及时上报州纪委监委。

第十一条  附则

1.本制度由县纪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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