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委巡察办对十二届州委第七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查指导
督查发现,部分被巡察党组织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视程度不高,责任没有靠实,时限把握不严,整改汇报材料质量不高的情况普遍存在。督查期间,对存在上述问题的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批评,及时对整改工作中存在的偏差和短板进行严厉纠正,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建议,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查缺补漏、细化措施,进一步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做好“后半篇文章”。下一步,州委巡察办将根据此次督查掌握的情况,立足巡察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在已初步形成的州纪委监委、州委组织部、州委巡察办及巡察组定期“对账”,逐条逐项集中会审的监督合力的基础上,按照“一听二核三通报四问责”的督查方式开展后续更为严格的督查工作,切实提升监督实效,不断彰显巡察震慑作用。(供稿 韩文 编辑 后卓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