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曲尼玛镇:建设完成标准化谈话室
为认真贯彻《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切实解决执纪审查中开展谈话全程录音录像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审查安全管理,根据中央、省州县纪委有关要求,尼玛镇谈话室选址在该镇办公楼一楼,严格按照标准进行装修,配备录音录像设备,实现了无死角监控和同步录音录像。
谈话室既是执纪审查工作的场所,也是开展廉政教育工作的基地,室内布置了入党誓词,悬挂警句格言,放置警示案例资料。为该镇纪检干部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和开展廉政教育提供更有力的条件。(供稿 白晓红 编辑 后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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